國語 卷五 魯語下
來源:中國校園文化建設(shè)網(wǎng) 作者:佚名
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,康子在其朝,與之言,弗應(yīng),從之及寢門,弗應(yīng)而入。
康子辭于朝而入見,曰:“肥也不得聞命,無乃罪乎?”曰:“子弗聞乎?天子
及諸侯合民事于外朝,合神事于內(nèi)朝;自卿以下,合官職于外朝,合家事于內(nèi)朝;
寢門之內(nèi),婦人治其業(yè)焉。上下同之。夫外朝,子將業(yè)君之官職焉;內(nèi)朝,子將
庀季氏之政焉,皆非吾所敢言也!
公父文伯退朝,朝其母,其母方績。文伯曰:“以歜之家而主猶績,懼懺
季孫之怒也。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!”
其母嘆曰:“魯其亡乎!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?居,吾語女。昔圣王之處
民也,擇瘠土而處之,勞其民而用之,故長王天下。夫民勞則思,思則善心生;
逸則淫,淫則忘善,忘善則惡心生。沃土之民不材,逸也;瘠土之民莫不向義,
勞也。是故天子大采朝日,與三公、九卿祖識地德;日中考政,與百官之政事,
師尹維旅、牧、相宣序民事;少采夕月,與大史、司載糾虔天刑;日入監(jiān)九御,
使?jié)嵎疃E、郊之粢盛,而后即安。諸侯朝修天子之業(yè)命,晝考其國職,夕省其典
刑,夜儆百工,使無慆淫,而后即安。卿大夫朝考其職,晝講其庶政,夕序其
業(yè),夜庀其家事,而后即安。士朝受業(yè),晝而講貫,夕而習(xí)復(fù),夜而計(jì)過無憾,
而后即安。自庶人以下,明而動,晦而休,無日以怠。
“王后親織玄紞,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、綖,卿之內(nèi)子為大帶,命婦成祭
服,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,自庶士以下,皆衣其夫。社而賦事,蒸而獻(xiàn)功,男女
效績,愆則有辟,古之制也。君子勞心,小人勞力,先王之訓(xùn)也。自上以下,誰
敢淫心舍力?今我,寡也,爾又在下位,朝夕處事,猶恐忘先人之業(yè)。況有怠
惰,其何以避辟!吾冀而朝夕修我曰:‘必?zé)o廢先人。’爾今曰:‘胡不自安!
以是承君之官,余懼穆伯之絕嗣也!敝倌崧勚唬骸暗茏又局臼现畫D不淫
矣!
公父文伯之母,季康子之從祖叔母也?底油桑<門為>門與之言,皆不逾
閾。祭悼子,康子與焉,酢不受,徹俎不宴,宗不具不繹,繹不盡飫則退。仲尼
聞之,以為別于男女之禮矣。
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,饗其宗老,而為賦《綠衣》之三章。老請守龜卜室
之族。師亥聞之曰:“善哉!男女之饗,不及宗臣;宗室之謀,不過宗人。謀而
不犯,微而昭矣。詩所以合意,歌所以詠詩也。今詩以合室,歌以詠之,度于法
矣!
公父文伯卒,其母戒其妾曰:“吾聞之:好內(nèi),女死之;好外,士死之。今
吾子夭死,吾惡其以好內(nèi)聞也。二三婦之辱共先者祀,請無瘠色,無洵涕,無
搯膺,無憂容,有降服,無加服。從禮而靜,是昭吾子也!敝倌崧勚唬
“女知莫若婦,男知莫若夫。公父氏之婦智也夫!欲明其子之令德。”
公父文伯之母朝哭穆伯,而暮哭文伯。仲尼聞之曰:“季氏之婦可謂知禮矣。
愛而無私,上下有章。”
吳伐越,墮會稽,獲骨焉,節(jié)專車。吳子使來好聘,且問之仲尼,曰:“無
以吾命!辟e發(fā)幣于大夫,及仲尼,仲尼爵之。既徹俎而宴,客執(zhí)骨而問曰:
“敢問骨何為大?”仲尼曰:“丘問之:昔禹致群神于會稽之山,防風(fēng)氏后至,
禹殺而戮之,其骨節(jié)專車。此為大矣!笨驮唬骸案覇栒l守為神?”仲尼曰:
“山川之靈,足以紀(jì)綱天下者,其守為神;社稷之守者,為公侯。皆屬于王者!
客曰:“防風(fēng)何守也?”仲尼曰:“汪芒氏之君也,守封、嵎之山者也,為漆姓。
在虞、夏、商為汪芒氏,于周為長狄,今為大人!笨驮唬骸叭碎L之極幾何?”
仲尼曰:“僬僥氏長三尺,短之至也。長者不過十之,數(shù)之極也。”
仲尼在陳,有隼集于陳侯之庭而死,楛矢貫之,石砮其長尺有咫。陳惠公
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館問之。仲尼曰:“隼之來也遠(yuǎn)矣!此肅慎氏之矢也。昔武王
克商,通道于九夷、百蠻,使各以其方賄來貢,使無忘職業(yè)。于是肅慎氏貢楛
矢、石砮,其長尺有咫。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(yuǎn)也,以示后人,使永監(jiān)焉,故銘
其括曰‘肅慎氏之貢矢’,以分大姬,配虞胡公而封諸陳。古者,分同姓以珍玉,
展親也;分異姓以遠(yuǎn)方之職貢,使無忘服也。故分陳以肅慎氏之貢。君若使有司
求諸故府,其可得也!笔骨,得之金櫝,如之。
齊閭丘來盟,子服景伯戒宰人曰:“陷而入于恭。”閔馬父笑,景伯問之,
對曰:“笑吾子之在也。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,以那為首,其輯
之亂曰:‘自古在昔,先民有作。溫恭朝夕,執(zhí)事有恪!仁ネ踔畟鞴Вq不
敢專,稱曰‘自古’古曰‘在昔’,昔曰‘先民’。今吾子之戒吏人曰‘陷而入
於恭’,其滿之甚也。周恭王能庇昭、穆之闕而為‘恭’,楚恭王能知其過而為
‘恭’。今吾子之教官僚曰‘陷而后恭’,道將何為?”
季康子欲以田賦,使冉有訪諸仲尼。仲尼不對,私于冉有曰:“求來!女不
聞乎?先王制土,籍田以力,而砥其遠(yuǎn)邇;賦里以入,而量其有無;任力以夫,
而議其老幼。于是乎有鰥、寡、孤、疾,有軍旅之出則征之,無則已。其歲,收
田一井,出稯禾、秉芻、缶米,不是過也。先王以為足。若子季孫欲其法也,
則有周公之籍矣;若欲犯法,則茍而賦,又何訪焉!”
·上一篇文章:國語 卷六 齊語
·下一篇文章:國語 卷四 魯語上
轉(zhuǎn)載請注明轉(zhuǎn)載網(wǎng)址:
http://www.www.nanjingbohai.com/news/gxjd/1381316565382AB5ADDH7E480BIDHIK.htm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