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“研究”
來源:中國校園文化建設網 作者:馮衛(wèi)東
這使我想起楊九俊先生的一個比喻,他說,教師研究教材,就像面食師傅和面一樣,要充分地把面“和”好,然后才能搓一下就成了一個麻團,拍一下就成了一塊大餅。這個“和”的功夫就像我們備課過程中的咀嚼、玩味或者揣摩、“琢磨”,就像教師在做研究。教師不下這番功夫,則不要奢望把課上好,引人入勝。鉆研教材,備好課,是我們每天都在“做”的事,“做”完全可以說是對“研究”一詞具象化或形象化的表達。 其次是“我們自己”。“我們”與“自己”都不可或缺:“我們”內蘊一種群體性特征,(幾乎)所有教師都在其中,都有草根化特征;“自己”則可彰顯教師在研究活動中的主體性,以及獨立性。也許我們常態(tài)化、草根性的研究可以為專家、學者更為高端、更為精深的研究提供一些素材和基礎性支持,但不能因此說,我們的研究服從和服務于專家、學者的研究,處于從屬或附庸地位。我們的研究同樣具有主體的地位、獨立的價值,這種地位與價值在專家、學者以及他們的研究活動面前,不是等而下之,而是相互平等并常;ハ嘀,相輔相成。我們當然要向專家、學者學習,同時也要倍加珍視自身的特質與優(yōu)長,做我們自己的研究,說我們自己的話,表達我們自己的觀點。這樣,教科研園地才能呈現群芳爭妍、姹紫嫣紅的可喜景象。 最后要說到“教科研”。有人對教師能不能開展教科研,教師所進行的研究是不是、屬不屬于“教科研”持懷疑態(tài)度。不能說這沒有一點道理,因為嚴格意義或狹義上的“教科研”必定講究若干原則,必定恪守某些規(guī)范、規(guī)則,也要經常用到實驗的方法、量化分析的方法,還有,研究結果必須具有一定的可檢驗性、可重復性,等等,這些又往往是普通的一線教師和基層教科研人員所不會用、不擅長的方法,如果勉為其難,也要他們——其實就是“我們”嚴格就范、循規(guī)蹈矩,勢必挫傷研究熱情;或者使大家邯鄲學步,最終,既沒有學到這些嚴格(意義上)的教科研方法,也使自己原先會用的方法、技術變得生疏起來,以致徹底丟棄。 就像專家、學者所進行的確實為“教科研”,有著顯著、鮮明的“合法性”,我們的研究,特別是在一定研究自覺驅動、一定研究方法引領之下的研究,同樣有不可忽視、不容剝奪的“合法性”——在很大程度上,“教科研”的“合法性”就在于源自實踐而又指導實踐,不惟專家、學者的研究是這樣,我們的研究更是如此!叭f類霜天競自由”,這理應就是“教科研”的整體生態(tài)。 “做我們自己的教科研”。其實,上述三元素是“三位一體”的:“做”只能是“我們自己”的行為;“我們自己的教科研”一定是“做”出來的;如果不是“我們自己”的,沒有有別于他人的特征——師本或人本的特征,那么所謂“教科研”未必是真正的教科研,未必為我們所需要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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