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慈母多敗兒”以愛的名義培養(yǎng)犯罪
來源:中國中小學教育網 作者:郭艷茹
本文作者:郭艷茹(山東財經大學教授,山東大學(合作)博士生導師) 李天一案之后,很多人都在感慨“慈母多敗兒”“家庭溺愛毀了孩子”。李天一作為一個富貴家庭出生的小孩,從小環(huán)境優(yōu)越,享受各種優(yōu)質教育資源,少時了了,堪稱天才,長大卻劣跡斑斑。這種變化人們普遍認為與其母親夢鴿的溺愛有關。一封題為《一個父親給夢鴿的一封信》近日在網上廣為流傳,寫信人以一個父親的名義譴責了夢鴿對孩子的溺愛,認為正是這種不分是非的溺愛把孩子送上法庭。 家庭養(yǎng)育方式對個人行為模式的影響一直是社會學心理學研究的內容,近年來經濟學在這方面的研究也很多。例如,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的Janet Currie 教授(2011年后為普林斯頓大學教授)和她的合作者在2006年的一篇題目“兒童被虐待是否會導致他們犯罪、?”的論文中就利用美國青少年健康調查數據(ADD Health)研究了家庭不當養(yǎng)育方式對個人犯罪的影響。他們通過對數據的計量檢驗,他們發(fā)現在童年遭受虐待(比如暴力侵犯、性侵害等)和忽視(比如需要父母監(jiān)護的時候沒有得到)的孩子在青少年期和成年后犯罪率都明顯的高于其他正常的孩子。把她們的研究結論引申到溺愛也同樣有道理:因為溺愛說到底也是一種虐待。 有位心理學家講過,對孩子的溺愛其實是父母在潛意識中放縱自己。父母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分身,通過無節(jié)制的溺愛孩子,來補償自己未能實現的愿望,而忽視了現實中那個真正的孩子。中國目前獨生子女家庭中,以(溺)愛的名義虐待兒童似乎是十分常見的現象。李天一從小所享受的種種溺愛,其實就是這樣一種變相的虐待。 網上傳的李天一簡歷里寫道:4歲時獲得“申奧大使”稱號。4歲學習鋼琴,師從于中央音樂學院著名鋼琴教授韓劍明先生;8歲開始學習書法,師從清華大學方志文先生,然后是眾多的比賽、表演、獲獎、開演唱會,過早地被打造成公眾人物,等等。想想這樣的經歷對于一個小孩子來講是何等的枯燥與無趣。它說到底,不過是滿足了背后的家長的虛榮心,讓她把自己年少時未曾經歷的榮耀再重新經歷一遍,至于孩子本身的感受,似乎無關緊要。 然后是十歲留學美國。猜測以夢鴿的軍人身份,不大可能赴美陪讀。一個十歲的孩子,離開父母和熟悉的環(huán)境,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,其內心的孤單和煎熬可以想象。上文所提到Currie 教授等人的論文中特別強調了兒童獨處(left alone)對犯罪的影響。他們發(fā)現那些兒童期有不能被父母監(jiān)護經歷的人在吸毒、財產破壞、暴力攻擊他人等方面的犯罪率都明顯高于他人。 案發(fā)之后,夢鴿在“護犢之情”驅使下表現出來的堅強毅力,上訪、出庭,面對輿論的嘲諷甚至謾罵不屈不撓,為孩子奮不顧身奔走呼號。許多人不理解在發(fā)生這么多事請之后夢鴿為什么還能堅信自己的孩子“無罪”“純潔”,說到底,就是一個堅持不肯醒來的夢,不相信自己的分身會變壞。
再然后是放縱。未滿18歲開車上路,出入夜店,打人,勞教,勞教后繼續(xù)放任。背后的父母對自己的分身無力約束,也不愿意約束,反而不斷給自己制造一個虛假的幻想:孩子很好,一切都很好。放縱導致現實中的孩子實際上處于父母缺位無人監(jiān)管的狀態(tài),無視法律和規(guī)則,恣意妄為。記得以前看過齊秦的訪談,齊秦在年輕時是問題少年,母親天天打麻將,父親脾氣暴躁,無人監(jiān)管,進了感化院,是他的姐姐齊豫自動地補上父母的位置,看望他教育他,最終帶他走上正途。不幸的是,沒人來給李天一補這個空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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